护理学 (专业代码:101101)
一、专业定位
本专业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早临床、早实践、早社会”原则,注重人文素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技能的训练。致力于培养立足内蒙古东部,面向全区,辐射全国,服务于地区医疗及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
二、专业特色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健康’理念,以服务内蒙古东部及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使命,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质量提升为根本,注重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理论基础及临床实践技能的培养,不断传承和发展民族医学护理技术,构建“双中心、双接轨、三融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能力,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
四、毕业要求
1.素质要求
1.1 思想道德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热爱护理事业,对其发展具有责任感,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己任;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服务。
1.2 专业素质:具有科学精神、慎独修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树立依法行护的法律观念,自觉将专业行为纳入法律和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具有运用相关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权益的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跨学科合作的意识。
1.3 人文科学素质: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批判反思精神,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度;在应用各种护理技术时,应充分考虑护理对象及家属权益,对于不能胜任或不能安全处理的护理问题,应具有寻求上级护士帮助的意识;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低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健康水平的意识;培养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与审美等自身修养能力。
1.4 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护理工作。
2.知识要求
2.1 基础知识:掌握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掌握人体正常结构、功能、心理状态及其发展变化。
2.2 专业知识: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的护理知识;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临床用药及药品管理知识;熟悉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知识;熟悉影响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及其评估和干预方法;熟悉不同护理对象的基本心理需要及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和干预方法;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疾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2.3 工具知识:了解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及趋势;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知识及方法;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并且能够有效获取和利用护理学专业信息研究护理问题。
3.能力要求
3.1 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学习和创新发展的基本能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健康保健需求,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3.2 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掌握基础护理技术、急救护理技术、专科护理基本技术;具有配合实施常用诊疗技术的能力;具有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能力;具有实施心理护理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护理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护理学专业信息、研究护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3.3 实践创新能力:具有从事社区护理的基本能力;能为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与其文化相一致的健康保健服务;具有初步运用评判性思维进行临床护理决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3.4 沟通与合作能力:具有在护理专业实践中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具有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外文文献和简单交流的能力;具有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及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具有配合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的初步能力;具有较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专业核心课程
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等。
六、学期与学制
每学年设置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春、秋学期教学周 19-20 周。学制 4年,学习期限为 4-6 年。
七、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达到182学分要求,且学分绩点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