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护理学院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内蒙古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细则(修订)》)以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考核及录取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董丽霞、阿都沁夫

副组长:耿婉如、包明兰

组  员:高岩、周小丹、斯琴图雅、包宝林、韩艳丽、包敏

 二、转出条件

(一)转出名额: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转出人数均不超过5人(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符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60号)及学校通知要求。

(三)当转出人数超出名额限制时,按第一学期末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三、转入条件

(一)转入名额:根据全日制本科生(不包含卓越班)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面试成绩排名综合考量排序,护理学可转入人数不得超过10人,其中普通文科2人,普通理科8人;助产学可转入人数为2人(普通理科)。

(二)符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60号)及学校通知要求。

(三)在原专业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可转入专业限定为:护理学,助产学;

(五)在转入学期之前的其他各类课程如果在原专业没有开设的,必须补修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对申请转入并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并结合原专业第一学期末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出最终成绩;

(二)考核内容(需量化打分进行排名)

1.综合素质与能力;

2.最终成绩=原专业第一学期末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70%)+综合面试成绩(30%);

3.转入学生成绩按最终成绩进行排序,高分者优先;

(三)审核与公示

1.学院受理学生申请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受理学生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2.学院转出审批流程

(1)根据学校、学院转出有关条件,初步拟定转出学生名单;

(2)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出学生名单,并完成转出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转出审批结果并报教务处。

3.学院转入审批流程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学院转入基本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评分;

(3)审核学生的最终成绩排名,初步拟定转入学生名单;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入学生名单,并完成转入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转入审批结果并报教务处。

五、其他

(一)所有考核资料将设专门档案保管、备查。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学院咨询电话:0475-8314365,咨询地点:医学楼223。

 

  内蒙古民族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12月20日